大和賞.甲乙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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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和賞的第一大堅持:防噪音。 案例: 裝修、卡拉噪音 最高罰3萬

 

【聯合報記者朱淑娟/台北報導】 2008.05.22 03:06 am

都會區住家緊鄰而居,連噪音都得互相「分享」。最令民眾抓狂的是日夜趕工的室內裝修工程及隔鄰卡拉OK深夜狂歡。環保署決定將依噪音管制法公告,太早、太晚時段不准做裝修工程、唱卡拉OK,違者可處三千元以上、三萬元以下罰款。

噪音管制法授權主管機關,可公告禁止妨害民眾生活環境安寧的行為。環保署依此訂定「裝修工程、非營業用卡拉OK噪音管制草案」。今天將邀集地方環保局開會研商,近期舉行公聽會,預計七月公告實施。

環保署表示,近年來,民眾為噪音陳情的電話,幾乎都跟室內裝修、唱卡拉OK有關。目前全國有一半縣市依噪音管制法第七條,自行公告在某些區域、時間內的某些行為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,但稽查人員到現場後,經常因未超過噪音標準而無法開罰。因此環保署決定改用噪音法第六條,直接公告某時段不准從事的行為,根本不必測量噪音量。環保署表示,一位台北民生社區的居民說,住家樓上房東把房子分租出去,租屋人搬家頻繁,一年中幾乎有半年在施工。而且從早到晚加上假日,他連睡覺都夢到敲打的聲音。

還有一位高雄民眾反映,住家隔壁大樓施工,吵得小孩晚上沒法做功課,而且灰塵逸散,她只好去跟屋主談判,最後還逼屋主退讓並簽同意書,在早、晚時段不得施工。環保媽媽基金會董事長周春娣認為,中午是民眾休息的時間,有人會小睡一下。她建議,白天可以施工時間中,中午至少應有一小時禁止施工、唱卡拉OK。關於卡拉OK的管制時間,周春娣認為從十一點以後才禁似乎太晚了。很多年長者約九點多就睡了,建議應從九點開始禁止,而且住宅區內的營業卡拉OK也要管。

噪音陳情 去年共4萬件

去年環保署收到約十三萬份民眾陳情,其中三成二、約四萬件和噪音有關,高居各類第一。其中又以蓋大樓、挖馬路、埋電線等「營建工程」噪音最擾民。噪音來源中,機械類占百分之卅八、空調冷卻水塔占百分之廿六、卡拉OK約一成五、抽排風機一成二。依噪音管制法第八條規定,環保署可公告指定某些設施是「易發生噪音設施」,並規定這些設施必須先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才可施工,否則可開罰四千五百元以上、四萬五千元以下罰款。不過,屬於天災或緊急危難類、或涉及公共安全、民生用水等搶修工程則不受限。

環保署表示,未來業者提出設施申請,主管機關會審核、並確定不會干擾附近居民才會發給許可。每一個施工點環境都不同,業者必須依施工點採取有效的防制噪音措施。例如用隔音牆,或限制施工機具必須離住宅遠一點,或者限制某些噪音量大的機具只能在日間施工。